日前,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了2013年第一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國家標準正式立項起草。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出良好的社會信用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前提。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的信用水平及狀況直接影響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會信用水平及狀況。近年來,社會上屢有發生的一些質量安全事件和大企業失信事件,歸根到底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信用管理的缺失或漠視。在現實情況下,絕大多數企業的主觀意志并非受利益的驅使故意失信或引導員工失信,而是缺少具體的、形成體系化的信用管理方法和指導性規范,從而使“誠實守信”停留在一種理念或宣傳口號的形式上。
《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國家標準的制定,就是要以標準的形式向企業提供符合中國國情、滿足社會對企業誠信要求和適應國際市場競爭、有利于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信用管理體系,指導企業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管理活動,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學化、系統化、標準化的信用管理體系,以全面提升中國企業的信用管理能力與風險防范能力。建立和實施《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將對中國企業信用建設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對構建中國社會信用體系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也是中國企業信用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據悉,《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國家標準由中國合作貿易企業協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牽頭起草,由來自全國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商會協會、專業性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共同組成標準起草工作組。標準起草工作計劃于2014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