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一詞包含三層含義:
一,信用在社會倫理道德方面的含義,是指人們在日常交往中應當誠實無欺,遵守諾言。
二,信用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含義,是指一種建立在授信人對受信人償付承諾的信任的基礎上,使后者無須付現金即可獲取商品、服務或貨幣的能力。
三,信用在法律方面的含義,即依法可以實現的利益期待,當事人違反誠信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現實生活中,合同債權、擔保、保險、票據等均以信用為基礎。同時,誠信也是民商事活動的基本原則。現代信用是在對傳統誠信理念批判的加以繼承的基礎上,又吸納了公平、正義、獨立、發展等現代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現代道德操守和價值取向,成為約束和規范現代社會經濟秩序的強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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