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牌信用是指企業在市場環境中建立“信任“的形象,并憑借這種形象在經濟活動中不需要立即付款就可以獲得資金、物資、服務等的資源的過程。
信用(credit)源于拉丁文“Credere”,其本意最初是“信任,信賴”之意。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產品賒帳銷售,在人類早期的商業活動中就已經出現了。但“信用”真正地在商業領域廣泛應用是在買方市場環境下的十九世紀的英國。從那時起,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逐漸建立了完善的信用銷售和信用管理模式。
品牌名牌信用不僅僅是指企業的產品賒銷行為,即企業憑借對客戶的判斷,讓客戶不用立即付款即可以獲得企業的產品,客戶在協議規定的日期內付款或以分期付款形式如約付清貸款。或者企業以信用作為保證的形式,在不用立即支付資金的情況下,獲得企業所需要的資金、產品等。
品牌名牌信用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涵蓋了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它包括企業信用能力,企業家信用、公眾信用、媒體信用、銀行信用、資本信用、政府信用等,并且是這些信用形式的綜合反映。
隨著信用的發展,信用內涵及其表現形式愈加豐富,信用作為一種社會關系也愈加復雜。在現代社會,信用關系逐步深入到社會生活每一個角落,尤其是經濟領域。可以說,現代市場經濟實際上是有錯綜復雜的信用關系所編織而成的巨大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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