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記憶功能:能夠保存各種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并傳播給授信機構;
二、預警功能:能對經濟失信行為進行跟蹤監督和事前提醒;
三、預測功能:對信用交易受信方的違約率、市場響應率、發展趨勢、技術性破產等進行預測;
四、過濾功能:通過信用評分和資信評級來設置門檻,篩選出合格的信用工具和賒購合格使用者;
五、調節功能:能直接以經濟方式懲戒失信,獎勵守信;
六、教育功能:能夠普及信用管理技術,并以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對公眾進行誠信教育;
七、服務功能:對于在信用交易中出現問題的交易雙方提供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