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認證機構監督: 信用認證機構(CAO)承諾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和法定機構許可的服務范圍從事信用認證業務;僅在CCA認可互認的認證領域內從事信用認證活動;僅在持有人許可的信用認證領域及業務范圍內使用315標志。授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發改委、國資委、商務部、國務院糾風辦等政府部門和中國信用協會、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誠信企業網等社會組織對其公正性實施社會監督。
1.4 信用認證原則:獨立、公正、公開、公平、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