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同“商標”一樣,都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依據科學、先進的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標準和合法信用機構的認證把企業的“無形資產”轉換成客戶“看得見、模得著”的“有形資本”;通過完善的認證服務保障體系放大“有形資本(信用證書)”的信用價值,從而為受信組織帶來更好的社會形象,更高的經濟效益。
為有序、有效地對受信組織實施信用評價工作,特制定本信用服務內容標準 (本服務標準不含信用顧問服務內容)。
8.1 信用證書、報告(國家承認,國際互認,電子注冊,網上查詢):
8.1.1 信用證書:1套(具有法律效力,社會公信力高)
8.1.2 信用報告:1本(評價機構對信用報告內容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8.1.3 信用合同:1份(保障被認證方合法權益,防止非法認證帶來信譽損失)
8.1.4 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標準:1本(精裝版)
8.1.5 信用銘牌:1套(60 CM × 40 CM)
8.1.6 信用標志:1套(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