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信用管理體系認證網 
來源時間:2004年03月05日
標題內容:建材裝修企業星級信用認證標準   
                                             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
                                       聯合曝光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最大限度的懲治重大失信者,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根據國際慣例,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對重大失信行為及失信者進行聯合曝光,適用本標準。
第三條 聯合曝光遵循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監督、謹慎的原則。
第四條 本標準所稱曝光證明材料,是指能夠顯而易見地直接證明曝光對象存在不誠信行為的信息材料,包括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仲裁書、行政調查結論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檢測結論書、媒體的公開報道等。
第二章 聯合曝光程序與方法
第五條 重大失信行為的受害人、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各會員機構、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各部門認為一項失信行為為重大失信行為應予聯合曝光時,可向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提出申請,由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法律工作委員會根據失信者的主觀惡性、失信后果、曝光證明材料的可靠性等相關因素,確定是否給予聯合曝光的信用懲罰。
第六條 對自然人聯合曝光的,其照片和個人身份證號碼不受《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保護標準》的限制,將一并對外曝光,以便社會認識失信者,防止上當受騙。
第七條 對單位聯合曝光的,法定代表人與有過錯的直接責任人與也同時被聯合曝光,其照片和個人身份證號碼不受《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保護標準》的限制,將一并對外曝光,以便社會認識失信者,防止上當受騙。
第三章 聯合曝光信息的公布媒體與范圍
第八條 曝光信息記入黑名單信息庫,公布在*****網(注: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指定信用服務平臺)及其聯盟網站。聯合曝光信息公布在*****網(注: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指定信用服務平臺)及其聯盟網站、報紙、雜志、電視、電臺等媒體上。
第九條 聯合曝光的發布報紙、雜志等媒體由申請人和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共同選擇,發布費用一般由國際誠信基金承擔。申請人對發布媒體有特別要求時,應承擔一部分發布費用。
第四章 聯合曝光信息的查詢與保管
第十條 聯合曝光信息對外公開、免費查詢。但查詢單位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一條 聯合曝光信息的保留期限為永久。
第十二條 組織和個人可以使用或轉載聯合曝光信息。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聯合曝光錯誤的,由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對外承擔法律責任,由國際誠信基金承擔賠償責任。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承擔責任后,再向失信方追償。
第十四條 國際信用執業人員在處理聯合曝光事務時,發生失誤的,處于公告批評或禁業一至五年的處分;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將被永久曝光或聯合曝光,并且被永久禁業和永久禁止會員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 本標準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充分注意本標準的修訂,并使用本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十七條 本標準涉及術語的定義見《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國際信用行業術語》。
第十八條 本標準由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負責解釋。